市政工程設計資格分級標準一、市政工程設計業務范圍包括:城市給水、排水、燃氣熱力、道路、橋隧、防洪及公共交通、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工程設計。 二、市政工程設計單位有綜合性、專業性兩種組織形式。 三、本標準僅對承擔城市給水、排水、燃力熱力、道路、橋隧、防洪及園林綠化等8個專業的市政工程設計單位的設計資格分級標準和承擔業務范圍做出規定,其它專業在未統一制定前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參照本標準制定。 四、綜合性市政工程設計單位的級別,按其主體專業級別確定,其它非主體專業按本標準分別確定其承擔各專業任務的范圍。 五、市政工程設計申請壓力容器設計資格,應按勞動部有關規定辦理。 六、承擔任務范圍: (一)取得甲級證書的設計單位,其主體專業承擔市政工程項目設計任務范圍不受限制。 (二)取得乙級證書的市政設計單位,可承擔下列市政工程項目的設計: 1.給水排水工程: 水質無需特殊處理,供水量不超過40000噸/日的一般給水工程;管徑不大于800毫米的輸水管道;人口不超過20萬人的城市配水管網。 污水量不超過20000噸/日的一級污水處理廠;污水量不超過10000噸/日的二級污水處理廠;人口不超過20萬人的城市排水管網。 2.道路橋隧工程: 工程投資不超過500萬元,無特殊地質結構,寬50米、車速小于80公里/小時的各種二級城市道路; 單孔跨徑40米以下,橋長200米以下的中、小型橋梁和涵洞。 3.燃氣熱力工程: 5萬立方米以下煤氣罐站,年貯配量為3萬噸以下的液化石油氣貯配站;總容量為6萬立方米以下的高壓貯站;10噸以下城市供熱鍋爐房。 新建1000萬元以下及改建、擴建500萬元以下的煤氣、熱力輸配管網工程。 4.防洪工程: 工程投資200萬元以下的二級城市防洪工程。 5.園林工程: 可承擔中、小型園林工程設計。 (三)取得丙級證書的設計單位,可承擔下列市政工程項目的設計: 1.給水排水工程: 供水量不超過2萬噸/日的一般給水工程;日處理污水量不超過5千噸的一、二級污水處理廠。 2.道路橋隧工程: 工程投資100萬元以下的二、三級城市道路;單孔跨徑20米以下的小型橋梁及涵洞。 3.煤氣熱力工程: 煤氣、熱力庭院管網及戶內管網設計。 4.園林工程: 承擔單位所在地區范圍內的中、小型園林工程設計。 (四)取得丁級證書的設計單位,可承擔下列市政工程項目的設計: 1.縣鎮給水排水工程; 2.城市三級道路; 3.采用標準圖的小型橋梁及涵洞等構筑物; 4.廠區改、擴建煤氣、熱力管網及零星小區戶內管網; 5.所屬本地區范圍內的小型園林工程設計。 七、單位資格等級的技術條件: (一)申請甲級證書的市政工程設計單位 1.綜合性設計單位: (1)專職固定設計技術人員中:每個主體專業至少各有5名、主要配套工種至少各有3名具有本專業大專學歷水平、并曾擔任過至少5項其規模、技術復雜程度高于乙級任務范圍的工程項目專業設計負責人的技術骨干; (2)技術骨干與中、初級技術人員的比例大體為1∶6,其中具有大專學歷水平和5年以上專業設計實踐經驗的占技術人員總數50%左右,技術人員級配構成比較合理; (3)單位有完善的質量、技術管理制度,有較先進、齊全的技術設備。 2.專業性設計單位: 專職固定設計技術人員中,每個專業至少各有5名具有大專學歷水平、并擔任過至少5項其規模、技術復雜程度高于乙級任務范圍的工程項目專業設計負責人的技術骨干,其它條件要求與綜合性甲級設計單位相同。 (二)申請乙級證書的市政工程設計單位 1.綜合性設計單位 (1)專職固定設計技術人員中每個主體專業至少各有3名、配套工種至少各有2名具有本專業大專學歷水平、并曾擔任過至少5項乙級任務范圍的工程項目專業設計負責人的技術骨干; (2)技術骨干與中、初級技術人員的比例大體為1∶6、其中具有大專學歷水平和5年以上專業設計經驗的占技術人員總數的40%左右,技術人員級配構成比較合理; (3)單位有較健全的質量、技術管理制度,有比較齊全的技術設備。 2.專業性設計單位: 除沒有對配套工種的技術骨干要求外,其它條件與乙級綜合性單位條件相同。 (三)申請丙級證書的市政工程設計單位 1.綜合性設計單位: (1)專職固定設計技術人員中主體專業至少各有2名、配套工種至少各有1名大專或中專學歷水平,并曾擔任過至少5項丙級任務范圍內的工程項目專業設計負責人的技術骨干; (2)技術人員級配構成比較合理; (3)單位有較健全的質量、技術管理制度。 2.專業性設計單位 除無配套工種的技術骨干要求外,其它條件與丙級綜合性單位條件相同。 (四)申請丁級證書的市政工程設計單位 1.綜合性設計單位: (1)專職固定設計技術人員中每個專業工種至少有2名、配套工種至少有1名具有大專或中專學歷水平、并曾擔任過至少5項丁級任務范圍的工程專業設計負責人的技術骨干; (2)技術人員級配構成比較合理; (3)單位有必要的質量、技術管理制度。 2.專業性設計單位: 除無配套工種技術骨干要求外,其它條件與綜合性丁級設計單位條件相同。 |